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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凡 发表于 2016-4-22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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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n& X1 V. Y& j& ~首先:人 为契约不为利益是不成立的;1 o# ^- h6 |" g# B- o 这句话是绝对正确的,契约就是以利益为根本,短期利益长远利益,都是利益。有了利益,就有约束,就有顾虑。就好比法律约束并支撑道德,一个道理。* b: o* J. \4 E$ V
+ R) N1 I! m K% K其次:好人坏人都是人,但好人叫做好人,坏人叫做坏人。- ^/ O! D) C. |$ E: q8 \1 p 这话你是想表达什么观点?我没有get到,咬的哪个文嚼的哪个字可否细表? B, _/ S6 P6 Y/ @; l: i0 r2 }" m- v9 L& Z: r# i! q8 N 再次:你要和他讲契约,首先要和他有对话的权利,有坐下来谈判的势力,否则没人关心你是君子还是流氓,只是个蚂蚁。! e& J! a1 t8 e* \( V 契约不管你是不是自愿坐下来,互惠互利的契约是契约,不平等条约也是契约。俗话说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日不落帝国最初派使臣跟你协议通商,你让人家下跪,然后礼送出境,人家想跟你定契约,你不想跟他定,直接送走。然后铁甲舰来干你,把你干服气了再拿出契约,可不是上回的契约了,比上回的无耻。也不像上次那样使臣拜谒了,揪着你的衣服领子扯着你的大辫子把你摁到谈判桌子上,你没法子啊,只能签,虽然你是蚂蚁对方是流氓,又怎样呢,流氓还是要蚂蚁签字,签完字一切定数,正大光明来吸你的血吃你的肉。 4 V3 \' T- m* |9 t, p! j0 l }6 u4 v: Y/ ~4 ^: W3 M 最后:香港澳门回归的时间是合乎契约是无稽之谈;如果说是契约,那日本战败的赔偿怎么算?3 j8 y: d( V$ X& n 为什么是无稽之谈,你大可说明缘由。日本战败赔偿,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清楚这其中的经过,建议你多看看书。最初由美苏牵头的战胜国制定日本战败赔偿金额和各国获偿比例,书面结果对中国是有利的。其后由于美苏同时对日本的封锁制裁,日本无法发展,就谈不上有能力赔偿了。再后来就采取拆卸日本机器设备抵价赔偿,把工厂拆了个精光,日本就更没有能力继续赔偿了,只能从嘴里省出来赔一点。四九年之后美国仍然只承认国民政府的地位,认为亚洲赤化严重,有必要做些改变,所以想要拉日本一把。另一方面知道日本已经要钱没有要命一条,如果逼得紧,造成日本民间的悲愤,再发生局部冲突就不好收拾。这才有了后面的旧金山和会,通过和会表决结果形成条约,国民党所代表的中国政府放弃索赔,旧金山和会从法律上完成了放弃索赔的认定。也就是说以后再要索赔,就只能靠协商了。所以说大陆后来表态放弃索赔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无法获得法律上的支持了。再加上为了两国建交,就要摆出姿态,开门迎客的同时伸手要债,面子上也不好看,所以大陆顺水推舟表态放弃索赔,这也不是嘴上说了就行了的,还签了协议,从大陆自己的法律立场上再一次确定了合法性。后来收效果然不错,日本经济复苏之后感念中国的大度,给了中国十亿美元的无偿援助和偿还期40年的300亿美元无息贷款。所以从最初确定日本赔款到后来美国逼迫中国政府放弃赔款,再到大陆政府放弃赔款,都是契约,你可以说这是被流氓逼迫的,但是终究是契约,直到现在中国政府都不出面索赔,只有民间起诉。 0 e. L7 |& R! w. C4 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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