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的文明社会里,"绅士风度"是一件有面子的事情,以绅士风度待人接物也是体面人会自然而然地要求自己的行为。但在一些时期"绅士"成了革命的对象,而革命者又以越粗鄙越光荣为行为准则,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就出现了一种新型的"有面子"与"要脸"的关系:粗鄙不仅不再是"不要脸",而且是有觉悟、混得开的事,不仅如此,甚至还能为粗鄙者带来特别"有面子"的头衔、荣誉称号、地位或职位,让他们成为"成功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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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成功人士"的传人之后会把施展才能的领域从政治转向了经济,祝东力曾这样描述他们粗鄙化的成功:"一口糙话、一身匪气,这才是'爷们儿',是吃得开、混得好的标记。粗鄙化--粗野、鄙俗,是当今世俗社会的主流价值。粗鄙代表'强悍'、'有力量',彰显著粗鄙者的'有胆儿'、'拔份儿'"。在一个缺乏社会正义、价值观紊乱的社会环境中,适者生存的丛林法则自配着人们的行为,"人自为战,文雅、谦和、友善等等,似乎直接等同于懦弱无能。出门在外,没几分流氓气,是很难混的。粗鄙的言行和仪范,暗示着在无序竞争中较高的生存和成功概率。这已经成为当今时代的一种集体无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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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社会整体越缺乏是非价值,越不正派,不知耻之人就会越发大胆地发无耻之言、行无耻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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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个社会里都会有粗鄙之事,在一个有正派价值的社会里,粗鄙是一件丢脸的事,对自己的粗鄙行为道歉则是一件有面子的事情。然而,在一个丢失了正派价值的社会里,粗鄙变得理直气壮,而社会中许多人对粗鄙的人和事则要么熟视无睹,要么无可奈何,粗鄙于是也就更加猖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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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鄙的有恃无恐印证了邵燕祥在《普遍粗鄙化:当代的社会病》中说的,中国的粗鄙化已经成为一种文化病和一种社会病。在粗鄙化的社会里,人必须习惯粗鄙才能生存,因此会变得很皮实,这就像在污染的环境中,人都会变得特别能"抗毒"一样。这种对环境的适应虽然显示了非凡的生存调适能力,但未必是一件好事。中国有一段时期,千千万万的人随时都在被羞辱,在丢脸,以至丢脸成了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结果差不多整个社会都变得一样不要脸。不少人因为"要脸",因为忍受不了无端羞辱而自杀。而那些能够经受不公对待和百般羞辱而忍耐着存活下来的,都是特别皮实的人。然而,他们的皮实恰恰帮助积淀了中国文化中千百年来的那种逆来顺受和隐忍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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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的粗鄙化与公共权力的粗鄙化往往如影相随。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被强梁的权力粗鄙地对待(被蔑视、羞辱、没有尊严、不受尊重、公民权和财产权得不到保障),无处说理也无理可说,久而久之便会因人格贬损而在心理和行为上发生"自鄙变态"。这种变态常常表现在自鄙者的自我称呼上,例如,nigger(黑鬼)本是是一个侮辱性的字眼,然而,这个字却会频频出现在地位低下的黑人们的相互交谈中,成为一种有意识的弱者群体维系。在中国,"屁民","草民""屌丝"也在成为这样的字眼。用这样的称谓来自嘲和自我矮化,也许是为了寻求一种人格心理上的自我保护,它可以使当事人用适应和习惯矮化的方式,来把矮化的实际伤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然而,这种先是对矮化的游戏性的自嘲和脱敏,却可能不幸变成一种真正的麻木和屈从,也使矮化之人变成了不折不扣的侏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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