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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jk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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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大了,一上班就开除了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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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09-5-26 07:21:39 | 只看该作者
27# sjkabc 8 R6 ?# o; U  N3 K
这倒不冤枉!- [& x9 e3 _' h  W
1、用人不当;* q& R; i: E8 F
2、怎么没有首检,及每隔一定数量的复检。6 b0 D5 |! p( Z- B! ~1 c
“人”是最信不过的,信得过的只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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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09-5-26 08:41:11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制度如果信得过,我们老喊着改革干嘛呢?人是活的,制度是死的,让死的管活的,呵呵,结果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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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09-5-26 09:13:22 | 只看该作者
32# 安忍不动如大地 3 q$ k* H' e+ ]# o9 k4 l
您说对了!但如果“活”成楼主那样子,活得下去吗?
) t! _. O, m3 F0 {) T  T5 K  _无规矩不能成方圆。单强调这个“活”,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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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09-5-26 09:15:44 | 只看该作者
也许哪个操作工根本就不适合做按钮工,而是培养成调整工.
6 `6 E% p) b/ g+ v( K( i& }所谓的制度要让人遵守,首先要合理.比如,一下公交车,要过马路,假如斑马线得绕两公里,也没天桥,地道,你怎么选择?上街看看就知道该怎么选择.6 V) ~5 x8 c+ \& ~5 a7 Y; k; Y
楼主公司的管理是有漏洞的,质检是一方面,设备同样管理有问题,操作工怎么能修改程序?假如不想别人动程序,锁掉就好了,想动也动不了.; Y  N& x: Y5 u) y' J; G: u3 A
操作工并不是想炫耀什么,不然他也不会改回来,他目的很简单:早点下夜班!6 f1 T) N, |/ A8 H
只不过他这次玩出事了而已,是他一个人的问题吗?当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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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09-5-26 09:28:26 | 只看该作者
从质量这一块来说确实有问题,夜班的首检、巡检、抽检没有做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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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09-5-26 09:29:14 | 只看该作者
本次事故最终的后果可能很严重,赔偿客户损失至少200万日元。并且客户已经解除了下面的加工订单合同,不出意外,应该是一年约300万人民币的加工费。累计损失约400万人民币。还有很冤枉的,我也因为这个事情,被扣除本 ...( i3 L& ^* V% E& n: ~4 L0 Y
sjkabc 发表于 2009-5-26 05:57
1 w3 L/ x* o: f
这么重要的事情,难道没有安排生产主管.检验员加班???还有如果是一个人在车间操作生产,根本就是不可以的。
& t0 w( @8 W/ S- J记的楼主好像发过一个帖子,大学生只要800元。是不是你们工厂工资太低了,工人故意整人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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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09-5-26 11:36:01 | 只看该作者
33# 憨老马 1 V# T/ k$ \4 i$ x5 ]; S5 H/ d
$ t0 R/ G3 s# H2 I+ ^
你没有弄明白我的意思,我既不强调活,也不强调死。在发生事故的时候,有人高喊应该遵守规章制度;在没有积极性的时候,又有人高喊打破陈规陋习。都是一个制度,在不同的人的嘴里就成了不同的东西,或是尚方宝剑,或是拦路虎,是制度的错嘛?! Z1 W6 O  _* X& F- Y
7 R0 a' u/ n# N. N* a
非也,任何制度都不可能是完美的,就如同机械发展到今天,还不能完全替代人一样。所以选择适当的人来制定以及执行制度,才是唯一的出路。不把心思花在人才的选拔和培养上,就是制定再完善的制度,也是枉然的。制度就如同马其诺防线,可以是屏障,同样也可以被绕过。4 y* P( k0 J: J
) q6 h4 R/ S- r- d
楼主的单位有制度,但是执行的如何呢?如果执行的好,显然不是这个结果,如果没有执行好,再好的制度又如何呢?车之不前也,马不力也,不策马而策车,何益?
* }3 ~7 z/ H9 b7 {( T
; r( U  ?0 p1 _. k! R) m9 G解决问题的方法有很多种,有治标的,有治本的,有长治久安的,有立竿见影的。功夫下在平时,才是王道,不要寄希望于某个认证、某个制度可以让天下太平了,那样的话要你何用呢?
8 P/ f1 e$ g6 u0 f1 ^( ~! `# e; V
9 q( h# O1 T9 C7 V& J6 c  h7 t; I) O- R% z治厂之要,在知人;用人之要,在择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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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09-5-26 13:47:03 | 只看该作者
33# 憨老马  3 n8 q$ v$ Q* ?

  u6 E' D; d; W* R/ G  I你没有弄明白我的意思,我既不强调活,也不强调死。在发生事故的时候,有人高喊应该遵守规章制度;在没有积极性的时候,又有人高喊打破陈规陋习。都是一个制度,在不同的人的嘴里就成了不同的东西, ...
; X2 C% e  N* i3 @2 b$ u* U& A安忍不动如大地 发表于 2009-5-26 11:36

% r) @$ D# Q! y% L9 j头大了,制度就是制度,错的制度也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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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09-5-26 14:10:57 | 只看该作者
这是工作习惯不好。不要生气了。年轻人有点小毛病,慢慢改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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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09-5-26 15:02:16 | 只看该作者
我的看法:操作者责任占40%,公司责任占60%。如果是常规件,操作者占90%责任。本批件是急件,相对合同额较大,两分钟就快要产生1万元产值,既然交给一个人干,就像大家说的,为什么没有检?有没有强制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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