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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很快有批岗位将消失 [打印本页]

作者: 广州粤研钟彦华    时间: 2021-1-28 09:18
标题: 很快有批岗位将消失
2021年6月底全面取消专利申请资助,从严打击倒卖专利和骗取资助奖励行为
(, 下载次数: 53)
实施下列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以下简称该类申请)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予以从严打击、从严处置。

  (一)《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第75号局令)第三条规定的六种情形;

备注:“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是指:
(一)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内容明显相同的专利申请;
(二)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明显抄袭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专利申请;
(三)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不同材料、组分、配比、部件等简单替换或者拼凑的专利申请;
(四)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实验数据或者技术效果明显编造的专利申请;
(五)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利用计算机技术等随机生成产品形状、图案或者色彩的专利申请;
(六)帮助他人提交或者专利代理机构代理提交本条第一项至第五项所述类型的专 利申请。”

  (二)单位或个人故意将相关联的专利申请分散提交;

  (三)单位或个人提交与其研发能力明显不符的专利申请;

  (四)单位或个人异常倒卖专利申请;

  (五)单位或个人提交的专利申请存在技术方案以复杂结构实现简单功能、采用常规或简单特征进行组合或堆叠等明显不符合技术改进常理的行为;

  (六)其他违反民法典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不符合专利法相关规定、扰乱专利申请管理秩序的行为。

  以上“单位和个人”包括同一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和同一实际控制人。

  三、强化工作措施

  对该类申请行为,除依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提交的专利申请进行从严处理之外,应视情节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一)对申请人不予减缴专利费用。已经减缴的,要求补缴已经减缴的费用。情节严重的,自本年度起五年内不予减缴专利费用。

  (二)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以及《中国知识产权报》予以通报。

  (三)在专利申请数量统计中扣除该类申请数量。

  (四)取消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企业资格,以及中国专利奖申报、参评或获奖资格。

  (五)各级地方知识产权部门对申请人和相关代理机构不予资助或者奖励。已经资助或者奖励的,全部或者部分追还。情节严重的,自本年度起五年内不予资助或者奖励。涉及骗取资助奖励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各级地方知识产权部门对代理该类申请、严重扰乱专利工作秩序的专利代理机构,根据认定情况,依法加大查办力度。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对从事和涉及该类申请的专利代理机构以及专利代理师采取行业自律措施。



作者: kayex    时间: 2021-1-28 10:25
我就被一家专利代理机构坑过,还是某局里面的人介绍来的,那年专利补助特别大,结果代理机构一下子用我们的名义申请了很多,后来补助卡住了,他们又把我们专利全部撤了,我们现在申请的专利授权特别慢,估计撤的太多被上面查了,后来县里也开会通报了这个事情,貌似跟我们一样受害的还蛮多。
作者: 3983596    时间: 2021-1-28 11:58
中国专利,嘿嘿...
作者: m2006410    时间: 2021-1-28 12:00
自己申请,一回生两回熟,
作者: 白无无    时间: 2021-1-28 13:46
现在发明申请要5年了,忒长了
作者: 远祥    时间: 2021-1-30 10:28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条产业链是不会落寞的!
作者: 未来第一站    时间: 2021-1-30 19:51
这都没用,要是出个条文举报给#%多少,我估计多少能管点事。
作者: 大白小白    时间: 2021-1-30 21:22
3983596 发表于 2021-1-28 11:58
中国专利,嘿嘿...

还是要申请,双刃剑嘛
作者: 在路上YZC    时间: 2021-2-5 14:16
学习学习。。。
作者: 机械专代师    时间: 2021-2-8 08:57
白无无 发表于 2021-1-28 13:46
现在发明申请要5年了,忒长了

现在只要不是同日申请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一般来说,发明在3年左右都会有结果。同日申请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发明的审查确实延长了,估计就在5年左右

作者: 机械专代师    时间: 2021-2-8 09:04
失去岗位的这批主要是编造专利的从业人员,长期编造专利后,很多人难以适应高质量客户的撰写要求。据了解,现在各个对专利申请的资助已经很少了,大部分是针对发明授权后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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