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一设备,某公司A申请了发明专利并成功拿到了专利证书,当初这专利是因为某特殊机械结构X申请的,但该发明专利把行业内一些通用的公知的结构也给弄到了权利要求里去了。就像一个人发明了某特种行业一种专用的车辆,虽然只是改进了一下悬挂,但专利说明书里把方向盘四个轮子也给列到权利要求里面去了,然后别人做这特种行业的车辆时,虽然根本就没使用他改进的悬挂,但他就拿着这专利去跟别人打官司,说别人使用了专利里的方向盘,也使用了四个轮子。由于其他技术问题,别人竟也都没研发成功过,然后官司也就要么双方和解,要么对方的这项目下马,然后官司就搁置下来了,但这些公司从来都没想起这方向盘这四个轮子原来就是行业内通用的公知的结构,是不能被申请专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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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4 Y' H, Q+ m 现在如果要制造公司A的类似设备,不使用它发明专利里那改进的特殊机械结构X,但那些行业内通用公知的结构没法避开,虽然可以适当修改,官司也一定不可避免。有两种方法大家建议一下哪种好些:一、从这行业内公知的结构入手,收集行业内的证据,主动去和公司A打官司,把它的专利给否定了;二、就是被动的等公司A来打官司,然后用收集的行业内证据反驳没有侵权。方法一有成功的案例,深圳某知名无人机公司就有这样的专利被推翻的,但这费用,精力,时间,估计也是不得了的,不过也有很大的好处,由于公司A在行业内属于排名第一的公司,如果跟它把这专利官司打赢了,这隐形的广告效应很客观的。方法二成功的把握性应该要大些的,但这不知道公司A会啥时候出击,官司何时能赢,也就影响公司的的经营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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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类似经历的机友,不妨给点建议,谢谢了. t$ Q& K9 M, e9 l1 `*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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