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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发生在我身边的真实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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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底,朋友生病了向单位请假,领导不接电话,微信不回,没办法只能跟人事说一声,之后上班再补病假。输液几天后身体好转很开心的回去上班,领导也把病假条及请假单收了,不料第二天朋友又不舒服去医院直接住院了,同样给领导打电话发微信不回,给人事打电话说必须领导签字同意。奈何小命重要,想着回去再补病假条,这一住院就到了春节,出院后又赶上疫情,好不容易到2月9号上班了,领导没上班,也没法签字,打电话发微信依旧不回,干了三天。第三天通知他暂时不用上班了,何时上班等通知。隔天却等来了解聘通知,一月份工资同事都发了,他却没有,并告诉他没有任何赔偿,旷工时间太长,被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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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X6 d# h1 E: G 这仅仅是个开始,他想去先把自己的物品拿回,却受到阻止,说没有签字就不让进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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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我聊起这闹心的事情,前几天已经去劳动局申请仲裁,劳动局要求他提供证据证明没有无故旷工,但第一次假条已经交了但单位不承认,说没有跟任何人说,也没有交过假条。还好医院可以补开,不然就很难说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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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 H* W1 V( R 今天上午朋友去要求拿回自己的物品,单位依旧不让,于是报警后才顺利拿到自己的物品,之后老板说要和他谈谈,说可以按照劳动法赔偿他,但需要他出具1月份的事项,比如病假需要有病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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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 O* B& k' [3 q6 D+ ]( v0 ~ 唉,还好医院给补了病假条,要不几个月的赔偿就没有了。所以大家以后凡事还是要留证据,注意备份,以免小人钻空子。. o& Z; Y% F; M$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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