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
申报条件:经过鉴定的具有国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的新产品项目。
申报材料: a)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
b)产品鉴定证书
c)产品检测报告
d)产品查新报告
e)用户报告
f)其它证明材料(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等)
申报程序:企业填写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并附所有材料——乡镇科技部门初审——区科技局审核——报市、省科技管理部门 ——报国家科技部
申报时间:每年10月前
2、国家、省级火炬星火计划项目申报
申报条件:产品符合国家技术与产业政策的要求,采用先进和成熟的技术,经过产品技术鉴定,投产后能形成一定的经济规模和较高的投入产出比。企业银行资信等级在A级以上,资产负债低于70%。
申报材料:a)火炬计划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佐证材料
b)科技贷款申请表
c)火炬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d)申报软盘
申报时间:每年9月底前
3、省、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
申报条件:符合指南要求
申报材料:根据省、市要求进行组织
申报时间:每年3月底前
4、省高新技术产品项目申报
申报条件:经过鉴定的属国家高新技术发展领域范围的具有国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或填补国内空白的高新技术产品。
申报材料: a)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报表
b)产品鉴定证书
c)产品检测报告
d)产品查新报告
e)产品用户报告
f)其它证明材料(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等)
申报程序:企业填写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并附所有材料
——乡镇科技部门初审——区科技局审核——报市、省科技管理部门
申报时间:每年9月底前
5、软件产品申报
申报条件: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和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
申报材料:a)软件产品认定申报表
b)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c)申请软件产品的样品
d)申请软件产品知识产权的证明文件
e)其它需出具的材料
申报时间:全年申报
6、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申报条件:a)企业应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和开发
b)有二年以上的运行期,运行机制良好
c)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30%以上
d)企业年总收入3000万元以上,全员劳动生产率15万元/人、年以上,年人均利税在3万元以上
e)用于新产品开发经费占企业总收入5%以上
f)企业技术性收入与高新产品产值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
申报材料:a)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
b)企业创新工作总结(1000字内)
c)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
d)企业管理章程
e)环保证明
申报程序:企业填写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
并附所有材料——乡镇科委初审——区科技局审核——报市、省科委
申报时间:每年10月底前
7、双密集型企业申报
申报条件:a) 必须是江苏省境内外商投资企业
b) 从事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业务
c) 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d) 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企业,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20%以上
从事生产服务的企业,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15%以上
从事高新技术及其产品开发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7%以上
e) 用于新产品开发经费应占本企业年总收入的3%以上
f) 技术性收入和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的总和占企业总收入的50%以上,销售要求到1个亿
g) 利税率高于20%,人均劳动生产率为本省同行业领先水平
h) 应有防治污染的措施和设备,“三废”排放须符合国家标准
申报材料:a) 企业创建两个密集型企业的工作总结(1000字以内)
b) 企业年度利润表、资产负债表
c) 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
d) 主要技术合同登记证明
e) 企业管理章程
f) 市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环保证明
申报时间:每年4月份
8、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
申报条件:符合申报指南
申报材料:a) 中小型企业创新基金申报表
b)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用户报告等有关佐证材料
c)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d)企业两年内财务报表
e)企业法人的基本情况
f)申报软盘
申报时间:每年3—10月之间
9、科技成果鉴定与验收
(1)、科技成果鉴定材料组织
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事业单位,在完成该项目试制开发后,可组织相应鉴定材料,向主管机关申请鉴定、鉴定材料主要有:鉴定大纲、研制工作总结、技术工作总结、技术经济分析报告、产品检测报告、查新报告、产品标准化审查报告、用户报告等。
(2)、科技成果鉴定申请
在准备好鉴定材料后,填写《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可向区科技局(承担部门成果科)提出鉴定申请,逐级审查上报。对符合鉴定条件的,由鉴定组织单位批准并通知申请鉴定单位。组织鉴定单位应当在接到鉴定申请之日起三十天内,明确是否受理鉴定申请,并作出回答。省级鉴定的鉴定组织单位为省科委或其委托部门,以下类同。
(3)、鉴定专家人选确定
由组织鉴定单位遴选相关行业专家组成鉴定委员会,并在确定的鉴定日期前十天,将被鉴定科技成果的技术资料送达承担鉴定任务的专家。
(4)、鉴定组织
组织鉴定和主持鉴定单位可根据科技成果的特点选择以下鉴定形式:
a)检测鉴定 b)会议鉴定 c)函审鉴定
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在鉴定工作中应当对被鉴定的科技成果进行全面认真的技术评价,并对所提出的评价意见负责,同时应当保守被鉴定科技成果的技术秘密。
10、科技进步奖申报
科技进步奖申报
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科技成果项目,可申报区、市、省乃至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由科技成果承担单位按要求填写《***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是指省、市、区),并提供鉴定证书,研制报告等必要技术文件、资料向区科技局成果科提出申报,逐级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