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害怕伏枥 于 2011-9-25 05:0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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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r7 |- W% n' k( r' H8 O( t1)三联单不能入账。
$ \8 T* d+ o4 p: `5 e/ h0 `& G+ U2)如果没有朋友抬头的增值说专用发票给他,没有什么可抵扣税款,就意味着开票后的所有税费要他承担。5 t d' l% P( m- |7 s! z6 a
你收取的货款,在计税时的名称叫“价税合计”,税额计算的价格不含增值税,就是“价税合计”除以117%。
7 q3 l+ M: J7 J; b" B( J: r: y3 P 这样,你就必须交掉总货款的100%/117%*17%=14.53%增值税。一般城市随增值税要收城建和教育附加,在常州,这两个附加的征收率分别是增值税的7%和4%,那么就是总货款的14.53%*11%=1.56%。这两项是每月向国税局申报的。每月申报的还有印花税,按总货款的0.03%缴纳。合计为总货款的16.12%了。
5 ^8 Q4 ]/ m+ I) ~! B8 p2 K 每个季度要交地税,名目繁多。税额大致是销售额的3%左右,折合总货款的2.5%。
/ n& U( d% ~2 m8 I6 z0 V 如果不算其她的杂税,还必须缴纳的就是所得税。这要看你的朋友企业是何种类型。所得税的征收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按率征收,一种是查账征收。是率征收,就是不管你盈利还是亏损,你都得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利润并交纳所得税。一般利润率按销售额的7%计算,所得税则按利润的25-35%计算。如果你朋友的工厂规模较小,按率征收,并且是最低税率。那么,这所得税就是总货款的(100-16.12-2.5)%*7%*25%=1.42%。
) Y/ d; l2 A& K2 k$ \% b 三项合计为16.12%+2.5%+1.42%=20.04%。
# E* X9 J' g& I7 K, R! ~ 就是说,你请朋友工厂为你开具一张1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什么抵扣也没有,那么,你至少要给他20040元的税金,他才能基本上不为你代付税金。这里说基本上,是因为还有一些杂税会必然因这张发票产生。5 ~0 a# u5 ~0 ~% p5 m
只是现在按率征收的工厂越来越少,很有可能你的朋友工厂的所得税为查账征收。这就比较麻烦。因为没有进账可以进入成本,这就意味着总货款除去税款外其它的在账面上都是利润。查账征收,所得税税率根据销售额的大小而不同,就以最低档25%计算吧,税老爷要收取总货款的(100-16.12-2.5)%*25%=20.35%。, s; P. R2 n. |, K, N
这样,你就得为你这张发票缴纳总货款的(16.12+2.5+20.35)=38.96%,即38960元,才能够基本上没有偷税和漏税。: P; F& z% n' @7 q+ w
3)按照税法,任何单位都不得为他人开具发票。你请朋友开票,你和他都犯法。
+ }2 j O6 D* }! Z8 o' ~* `+ b9 G 你请朋友为你开发票,合同却不是和开票企业签订,不合法。客户那边要查起帐来有必定麻烦,你朋友这边也同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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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你这种情况,不如直接到税务局去询问一下。税务部门对这种情况有专门有零星发票管理办法,应该可以开具到合法的专用发票。只是,税额在总货款的20%,大概是不会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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