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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别不把竞业限制协议和保密协议当回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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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9-2-14 09:22: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https://mp.weixin.qq.com/s/8hrsDBowJA4ZrdBZfF4YxQ% H" Z6 Y8 n( j# U8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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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19-2-14 17:03:36 | 只看该作者
韩寒11 发表于 2019-2-14 14:09( h/ U* n1 `# D( @" s* |9 f
在职时没有支付保密费是不是竞业限制无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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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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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议有约定从约定;
2没有约定的,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
3如果约定过低,属于“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认定约定无效。如果劳动者履行了协议,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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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9-2-14 14:09:21 | 只看该作者
在职时没有支付保密费是不是竞业限制无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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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竞业限制期内,原公司逾期拒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逾期超过三个月,并非协议自动作废,只是劳动者获得单方解除协议的权利,可以通知原单位解除,也可以继续履行协议,然后申请仲裁。  发表于 2019-2-14 16:49
竞业限制补偿费用有相关的标准不?  发表于 2019-2-14 16:34
原公司不支付费用,这点就不违法?楼主是律师,从法律的角度上给科普一下。如果超过三个月没支付相应费用,那竞业协议是不是应自动作废?  发表于 2019-2-14 15:18
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是离职后才开始支付的。 值得一提的是:签了竞业限制协议,如果解除劳动关系后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也不能违反协议,可以等到未支付的补偿达到三个月后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发表于 2019-2-14 14:50
保密是必须的,所以在职时不支付保密法,竞业限制也是有效的  发表于 2019-2-14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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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9-2-14 14:00:11 | 只看该作者
守着死工资的小白,好像还没机会涉猎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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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9-2-14 13:22:59 | 只看该作者
我就没碰到过这类的事情。毕竟有第二份收入是不错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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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公司一般都是入职就签竞业限制协议,作为劳动合同附件,离职的时候再视情况解除  发表于 2019-2-14 14:54
技术大拿,如果他想做同行业,也可选择不签嘛。 技术渣,哪怕你做同行,原公司也不愿给钱让限制行业。  发表于 2019-2-14 14:46
不能去与原公司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公司,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也不行,限制期限可达两年。 公司愿意给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人,都是技术大拿,这限制可能有点难受  发表于 2019-2-14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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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9-2-14 09:59:0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魍者归来 于 2019-2-14 14:49 编辑
& i( W$ H# f$ N, p/ J2 R# V6 G9 [! d  A
所以,前单位如果还按月往自己卡里打钱,是件很阔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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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发表于 2019-2-14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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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9-2-14 09:26:17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必须注意,然后自己需要有职业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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