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荷舞清风 于 2015-9-23 16:25 编辑
6,西安wang警官来深圳询问和调查我们后,对我们在深圳龙岗公安分局××派出所提交的任何材料未给签收证据。我们后主动提交材料,他也是吱吱唔唔不愿意接收。每一次跟wang警官沟通解决问题,他也是以工作忙,事情多,推诿后,匆忙挂断,或推脱掉。但wang警官会突然不定期打电话给我们要求我们还钱给西安众和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即:“小杨烤肉”的杨总监,每一次打完电话后,强调说“对你们事情的定性时间快到了,要不要递交材料上去是很关键的啊”。西安wang警官说这些话,我们因对此有疑虑均做了录音。
7,西安众和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杨书会总监”,因项目开发遭遇不可预知技术难题,出成果延迟等问题。警告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说自己在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有一个大哥,是有关系的。来到我公司办公场所了解项目技术问题时候,还特意强调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的大哥特殊背景和关系。他来我公司时候,是到深圳宝安区住的,是宝安公安分局当领导的大哥安排在宝安都之都大酒店的。因为“杨书会总监”来深圳了解项目开发难题时候,我公司×××多次请求协助“杨书会总监”安排食宿,杨书会总监说不用帮忙。(杨书会总监来深圳我公司项目部了解项目情况时候是2015年7月份)
8,西安wang警官与“经侦li大队”来深调查×××科技有限公司与西安众和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开发项目的时候,由西安众和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司机陪同。这司机,我公司×××和×××在西安做技术调研和项目基本情况了解的时候,认识了。此外,有深圳市龙岗区××派出所×警官可以证明。也可以在龙岗区××派出所监控视频里调取2015年8月18日的视频录像。
西安wang警官与li大队来深圳时候办案的时候,开着一辆深圳牌照的宝马高级轿车(BMW),当初走出派出所大门时候,我公司负责人×××感觉奇怪,询问:“wang警官,你们来深圳是从西安开深圳牌照的高级轿车过来的吗?”王警官回答:“不是的,我们是飞机来深圳的,这轿车是在深圳朋友那里借的”。当初我们没有记住车牌号,但可以通过深圳××派出所的监控录像调出视频。深圳××派出所协助西安方面的×警官联系手机:1×80989××29(×警官是传唤我们的人,也是他带着西安方向的人来我公司办公场所的深圳警方人员。)
9,我们感觉奇怪,直接向西安wang警官咨询,问:“西安众和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小杨烤肉”行政人员和司机怎么会跟警方的人员一起来深圳办案?”,wang警官回答“叫这司机过来,是让他来带路的。”其事实这司机没有来过深圳,因为我们西安技术考核和考察时期,是司机陪同我们的,他亲口告诉我们,没有来过深圳,只到过深圳的外缘地带和东莞。2015年8月18日,王警官和李大队来深圳以后,王警官和西安众和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的司机一起住的是深圳市福田区的酒店。而指挥带路的人却是深圳龙岗公安分局××派出所的×警官。
我公司股东×××第二天,即:2015年8月19日应wang警官要求到深圳市华强南路财富酒店大厅递交了部分补充材料。wang警官再次压低声音告知我公司股东×××:“你们抓紧时间配合好西安和和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即:“小杨烤肉”的“杨总”,你们配合好了,我们会把案子压下去,不把材料报上去”。当初×××仅看到wang警官和西安众和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司机在一起。并未见到前面介绍的“西安经侦李大队”这个人。西安王警官和西安众和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司机是乘同一航班飞机返回西安的,时间是在2015年8月19日下午2时30分的航班。(wang警官亲口告诉我公司×××的航班时间)。
10.西安wang警官回西安后,我公司法人代表×××与股东×××多次给wang警官打电话,配合调查,希望尽快解决纠纷,完成西安“小杨烤肉”产业升级项目。但每一次wang警官的电话内容和说法都不一致。有时候说希望我们自己去与西安众和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协商,有时候又说自己很忙,不管了。有时候又催我们快一点把钱退还给西安众和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他好了结事情,不把案子报上去了。并告知:给杨总监打完款后,把打款凭证给他一份。我们听后,咨询律师和法律援助人士,认知这样的做法不符合法律程序;直接追问:“您做为西安市××区公安分局的经侦调查人员,在合同纠纷事件中,能做为担保人吗?有这个权利吗?对方以“报警”形式解决纠纷,就等于宣布要终止合作了,那么是应到人民法院走司法程序的。是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合同终止补充协议》的,不能随便给一个私人帐号,就打款,这打的是什么款?谁能说清楚?我们打过去了,对方可以一分钟之内说这是送给他的,等等。我们收到的是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约束的合同预付款;不合作我们能理解,退还的也应该是按《合同终止补充协议》约束的合同预付款,应该是干干净净的做事,不留任何法律不能界定和监管的“私了”行为。您不能担保这样的事情,也不符合法律程序。”此wang警官,听了我们依法律条款的表述,不做回答。
11,再次强调:西安wang警官离开深圳后,我公司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多次打电话与西安众和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即:著名的“小杨烤肉”公司总监杨书会先生协商解决问题。可得到都是恐吓、威逼。并公开扬言:“我们家和我们公司在西安报案,又花了多少钱你知道吗?他们去深圳的飞机票是我们出的,住酒店的钱是我们出的,招待费是我们出的,报案费花了一万多,我们为了处理这个麻烦事情,又花进去了六万多元啊”。我们在深圳宝安区公安分局大哥找人帮忙,也是有花费的,是找人打招呼的。你们公司让我有多麻烦,你知道吗?”此外“小杨烤肉”的杨书会总监公开扬言:“这一次他们到深圳是可以直接把你们铐起来带回西安的,这一次是给你们面子,没有带你们回来是相当给面子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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