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流程 |
《 专利法规科 》 |
一、专利申报 1、专利发明人提供相关内容,专利科进行初审; 2、初审合格后协助联系具有专业水平的专利代理人; 3、发明人按专利法的要求向代理人提供发明的相关资料; 4、发明人按专利法的要求缴纳相关费用(申请费、代理费等); 5、专利科登记、上报、备案、协助争取费用; 6、代理人在一周左右将申请文件与发明人征求意见; 7、代理人正式向专利局递交专利申请文件及有关费用; 8、代理人负责将受理文件、授权文件交给申请人。 二、专利许可证贸易与实施 1、专利科接受委托并了解技术交易双方洽谈情况; 2、发放专利技术交易合同及相关表格交委托人填报并加盖印鉴; 3、审核交易合同鉴证并上报市主管部门; 4、定期检查项目进展情况、督促项目顺利实施; 5、对违约方案合同规定予以处罚或会同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三、纠纷调解与诉讼 1、专利科接受申诉人诉说纠纷情况; 2、专利科进一步了解专利三性与侵权情况; 3、专利科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并协助申诉人调解纠纷; 4、如调解无效、专利科协助申诉人启动司法程序。 四、专利文献服务 1、委托方根据实际需求填写文献检查申请单; 2、专利科根据检索申请表进行检索; 3、将检索的信息标题通知委托方; 4、委托方将所需信息(包括失效专利)标题确定后,并支付检索成本费; 5、专利检索后将详细信息交付委托方。 |
转自:无锡市滨湖区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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