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明确的补偿就无需管它,就算是对方给了足够的补偿金,履行了竞业协议的有关内容,作为试用期(包括短期的工作)其实也没有太大的担心,只要能证明你没有接触过对方核心的技术、专利等,实际法院也不会支持过分的竞业协议 |
没有鸡毛用 |
他不明确,你可以起草一个文件要他明确禁业条款怎么办。一式两份,要他签收。不明确主动权就在他手里。 |
只要不给补偿钱 就相当于竞业协议作废 无偿的竞业协议等同废纸 法律不做保护 买本《劳动法》自己看看 |
你要求在离职证明上注明啊 |
ygcygx 发表于 2023-3-3 09:43 这个同种类产品 如何界定的?; d/ I- T7 f8 D! Z9 a" u 是按公司经营 设计 生产 产品的功能来界定?: ]' V# j/ c9 w6 U( f. z! N$ s |
竞业协议不生效要有书面通知,如果没有,那么三个月内没有竞业补偿就算自动作废。不过这种初创公司有精力跟金钱去查离职实习生的去处吗,我个人觉得不太可能,如果真的觉得不太放心,可以在书面或微信上询问领导或人事,得到答复后留作凭证。 |
这玩意就是模板性质,不用太在意,你该怎么找工作就怎么找,没有任何关系的 |
不涉及核心机密的员工公司不会舍得给钱的,不给钱协议就无效了。一般高端人才才会考虑这个,普通人像我一样理都不用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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