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uyao
发表于 2010-5-10 15:09:58
都分析的很好啊。创业的起步总归是艰难的,有许多不确定的风险。
不管怎样,一定要写在纸上签过名才算
noxu2
发表于 2010-5-19 12:56:31
这个坛子里的人们就是热心,热情。好!
zhoujunjie
发表于 2010-5-19 14:20:24
主要是看这个人值得不,这是第一,然后白纸黑字有几点写几点!后果要考虑清楚!
平静
发表于 2010-6-22 17:31:18
写在纸上好像作为朋友有点伤感情,但不这样以后更难办
yahcrz
发表于 2010-6-24 15:51:43
看来,很多人遇到了这个现实问题啊
北会归线
发表于 2010-6-24 16:14:23
国人大都是可以共患难,却无法同富贵。
隔壁的一个厂,06年创建的。06.07属创业阶段,生意时好时坏,08逐步稳定也有了固定的客户,09一片大好,10年初,散伙,撵跑了一个!
aijifalao8524
发表于 2010-7-8 13:39:01
我現在也和朋友一起出資合作了一個項目,我們的比例都是現在已經說清楚並寫好了做的,不知道以後能干多久!
塞北葫芦
发表于 2010-7-8 15:38:59
合作生意,选人是关键(第一人品、第二能力...)否则苦果要自己体会
cjlcjlcjlcjl
发表于 2010-7-8 16:06:37
别说我泼冷水,你这个“朋友”不是在找合伙人,是在找苦力。他保你最低收入,好听吧,可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你就挣这么多,其它你别问。三七、四六现在还谈不到,因为你没股份,何况还是在盈利的前提下。他都没跟你说财务的事,将来挣了赔了还不是一句话。
东海fyh126
发表于 2010-7-8 16:14:12
国人不宜在一起合伙,最好是你自己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