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标准EN10027部分1中所规定钢牌号组成的主要符号
欧洲标准EN10027部分1中所规定钢牌号组成的主要符号
钢 牌 号 的 组 成 | |
对钢铸件,其牌号在按以下规定进行命名后,在其首位还应冠以字母G | |
类 别 |
按钢的用途和性能(力学、物理)命名 |
1 |
结构钢:S+表示该钢最小厚度范围内以N/mm2为单位的规定最小屈服强度值的数字; 注:本处所用术语“屈服强度”是指在有关标准中所规定的要求,可以是上或下屈服点(ReH或ReL),或规定非比例伸长应力(RP),或规定总伸长应力(Rt)。以下均相同。 |
2 |
压力容器用钢:P+表示该钢最小厚度范围以N/mm2为单位的规定最小屈服强度值的数字; |
3 |
管线管用钢:L+表示该钢最小厚度范围内以N/mm2为单位的规定最小屈服强度值的数字; |
4 |
工程用钢:E+表示该钢最小厚度范围内以N/mm2为单位的规定最小屈服强度值的数字; |
5 |
钢筋混凝土用钢:B+以N/mm2为单位的屈服强度特性值; |
6 |
予应力钢筋用钢:Y+以N/mm2为单位的规定最低抗拉强度值; |
7 |
钢轨钢:R+以N/mm2为单位的规定最低抗拉强度值; |
8 |
冷变形用高强度冷轧钢板:H+以N/mm2为单位的规定最小屈服强度值; 如标准中只规定抗拉强度,则采用字母T再标以N/mm2为单位的规定最低抗拉强度值。 |
9 |
冷成型用钢板产品(除上栏字母H者外):D+下列字母之一: 1)C-冷轧产品; 2)D-直接冷成型用热轧产品; 3)X-未规定轧制条件的产品; |
10 |
镀锡产品: |
11 |
电工钢:M+以下内容顺序表示
-1.5T适用于半工艺、无取向和普通取向钢; -1.7T适用于低铁损及高磁感取向钢;
-A表示无取向钢; -B表示非合金,半工艺(未最终退火)产品; -E表示合金,半工艺(未最终退火)产品; -N表示普通取向产品; -S表示低铁损取向; -P表示高磁感取向。 注:1)与2)应用短横线分开 |
欧洲标准EN10027部分1中所规定钢牌号组成的主要符号(完)
钢 牌 号 的 组 成 | ||||
对钢铸件,其牌号在按以下规定进行命名后,在其首位还应冠以字母G | ||||
类 别 |
按钢的用途和性能(力学、物理)命名 | |||
1 |
平均锰含量小于1%的非合金钢牌号(除易切削钢外)组成如下: 字母C+100×规定平均碳含量的百分数值, 注:若未规定碳含量的范围,则负责有关产品标准的技术委员会应选定一个适当的代表性数值。以下同。 | |||
2 |
平均锰含量不小于1%的非合金钢、非合金易切削钢及任一元素的重量百分含量均小于5%的合金钢(高速钢除外)牌号组成如下:
3)表示合金元素含量的数值——将每个元素百分含量乘以下列系数并修约至整数,这些分别代表不同元素含量的数字应以短横线分隔开。 | |||
|
元 素 |
系 数 |
| |
|
Cr,Co,Mn,Ni,Si,W |
4 |
| |
|
Al,Be,Cu,Mo,Nb,Pb,Ta,Ti,V,Zr |
10 |
| |
|
Ce,N,P,S |
100 |
| |
|
B |
1000 |
| |
|
|
|
| |
|
|
|
| |
3 |
至少有一个合金元素的重量百分含量不少于5%的合金钢(高速钢除外)牌号组成如下:
| |||
4 |
高速钢的牌号组成如下:
钨(W);钼(Mo);钒(V);钴(Co) 每个数字应代表该元素的平均百分含量并修约至整数,数字间应以短横线分隔开。 |